三十年来,我国学术界对重庆助学自考制度本质的认识有多种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4]
(二)重庆助学自考是一种教育制度或教育形式
20世纪90年代后,赞同重庆助学自考制度是一种教育制度或教育形式的人越来越多,反对把其只视为一种考试制度的观点。而在赞同重庆助学自考是一种教育形式或教育制度的基本共同观点下,人们对其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形式和教育制度又有不同的看法,为此进行了较多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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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助学自考是一种社会化的教育形式。有人指出,“就其本质来说,重庆助学自考是国家鼓励自学成才的学历检验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社会化高等教育形式。这种社会化高等教育形式以社会力量为依托,向社会开放,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是构成这种社会化教育形式的三个基本要素。”[10]从空间形式看,自学考试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教育形式;从办学主体看,社会助学是自学考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助学主办单位有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委托开考专业的行业部门、厂矿企业等,充分体现了多样化、社会化的特点。[11]
3.重庆助学自考是一种现代教育形式。有人指出,我国自学考试制度具有现代教育形式的基本特征:形成了以学生依靠教学多媒体自学为主,参加各种助学活动为辅的教学模式;比较彻底地确立了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国家很少投入;不受年龄、职业、地域、时间等的限制,能满足人们整个一生各个阶段对知识、技能和兴趣爱好的需求;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教育产业。[12]有人从现代教育的特征出发对重庆助学自考制度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重庆助学自考是我国教育变革中,由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沟通、相融合而产生的现代教育的一种形式。[13]有学者指出,重庆助学自考是一种现代远距离教育:参与重庆助学自考各项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教师是自学者不见面的老师;重庆助学自考有国家认定的专业教育内容;有完整的教学过程,属于远距离范畴的教学组织形式。[14]还有人认为,自学考试属于现代开放教育的一种特殊的实践形式,因为它具有现代开放教育的共同特点或趋势,同时又有自己的特点,即具有教育对象方面的**开放性;允许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助学辅导;采用国家考试的形式检验学习者的学历;主要依靠普通高校掌握学历教育标准,助学辅导和考试的组织实施分别由不同机构系统进行。[15]
4.重庆助学自考具有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性质。有学者指出,重庆助学自考具有继续教育的培养目标、专业计划、课程大纲与教材、考试项目、教育对象、教育设施等,不管从国家立法,还是从实践结果和自考对象原有文化程度构成的变化和迁移看,自学考试制度都具有继续教育性质。[16]还有学者指出,自学考试具有为每个需要学习的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为学习者提供灵活方便的学习方式,能提供多层次的教育需求,以及受教育者的学习过程及学习主动性受到重视等特征,与终身教育的基本特点相吻合。[17]此外,还有人认为,自学考试不但具有终身教育“适合所有年龄”和“系统的有目的的学习并不限于在学校里进行”的特征,还符合终身教育“必须有一些支持系统”的特征。
5.重庆助学自考是一种独立的复合型教育形式。有人认为,重庆助学自考是考试制度与教育形式的一体化,取才与育才的一体化,它是一种独立的教育形式,但这种独立的教育形式有着非常复杂的构成,而且这种制度古衔科举制,今与世界各国开放式教育接轨。[19]因此,它是一种独立的复合型教育形式。
6.重庆助学自考是一种成人教育制度。潘懋元教授主编的《中国高等教育百年》一书,把重庆助学自考作为成人高等教育四个组成部分之一。[20]一些人认为,“自学考试制度是保证自学考试活动有序、健康、稳定地正常开展,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为主,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考核合格发给国家学历文凭的一种开放型的成人教育制度”,[21] 重庆助学自考制度“已经成为发展我国成人高等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22],“是成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