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高专与重庆自考本科衔接
1.高職高专院校毕业生可免考部分公共课及英语(二)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含)以上毕业生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时,凡在校期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允许免考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部分公共课及英语(二)课程。
2.设置部分衔接课程
衔接课程是指在校生在校期间学过的一些课程与所报重庆自考本科课程名称、内容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但深度和广度尚未达到报考重庆自考本科专业所设课程的要求,需要在原有基础上加深和加强。原则上各本科专业的衔接课程不超过4门。衔接课程成绩=统考成绩×65%+校考成绩×35%。
所有本科专业加考专科段的课程,均按衔接课程考试计分。
3.设置部分实践课程
在该门课程统考前,考生参加相应实践部分考核,由高职高专院校统一组织考生报名、缴费后报主考学校。实践性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或由各高职高专院校协助主考学校组织实施。课程成绩=统考成绩×50%+实践考核成绩×50%。
(二)重庆自考非学历教育与其它教育形式的沟通衔接
自学考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既可以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又为考生提供了就业的优势。与行业合作,实施“双证制”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可对接本科专业中相应课程。原则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可取得30分计入课程总成绩,即课程成绩=30+统考成绩×70%。
(三)重庆自考本科与普通本科(含)以上教育的沟通
自学考试本科教育与普通本科(含)以上教育相沟通,实施自学考试本科二学历和二学位教育。依据普通本科教学计划中的主干课程,适当调整自学考试的专业课,使部分专业课程与学校的辅修课程相一致,形成“共建课”,实现学分互认。同时,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在校生、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名称相同且成绩合格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