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考法律专业重庆师范大学自考校外招生处正在进行招生报名,法律专业培养的是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更够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下面是重庆师范大学自考法律专业的专业介绍、就业方向、课程设置报考条件等招生信息介绍。
重庆师范大学自考法律专业
专业介绍
该专业主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学与研究机构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同时,根据实用型人才培养需要,重点培养学生掌握国家司法考试方面的相关知识。通过本专业的学习,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事务的基本训练,掌握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该专业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法
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从事审判、检察、律师、法律顾问、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和其它相关工作以及法律教育和研究工作。
课程设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合同法、税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保险法、法律文书写作、金融法、婚姻家庭法、法律毕业考核
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学历常识问答
学位与学历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答: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而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 "博士学历"。
在职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则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的学历。